各省(区、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学联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及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要求,落实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宣传青年残疾人自强励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激励更多残疾青年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决定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面向2018-2021年入学的大学生开展2022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以下简称“励志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在校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全国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40名,从中产生“励志奖”获得者10人,其余30人获得提名奖(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五)曾获得过“励志奖”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励志奖”获得者奖金每人1万元,提名者奖金每人3000元。“励志奖”获得者不兼得提名奖励。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高校推荐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省级残联。
(二)省级残联教育就业部和学联秘书处按照候选名额,共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其登记表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箱:jiaohangxiangmu@163.com)。
(三)评选委员会评审,分别确定“励志奖”和提名奖人员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和学联秘书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宣传,积极展示残疾大学生风采。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候选人要在学校和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简历、照片和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严肃评选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作出处理。
六、评选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林帅华 010-66580069
全国学联秘书处 李虹霖 010-85212325
附件: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