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管理办法》,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管理工作,提升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根据《管理办法》,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是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中,由国务院疾控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承担传染病应急处置任务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队伍,包括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国家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疾控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加强地方各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形成完善的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体系。
《管理办法》明确,国务院疾控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调派,并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和省级疾控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委托建设单位)承担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国疾控中心(作为承建单位时)和省级疾控机构(以下简称承建单位)负责具体承建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
《管理办法》规定了国务院疾控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职责和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职责,队员享有的权利和队员应承担的义务。
根据《管理办法》,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主要由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组成。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队员备勤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记者孙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