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58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的辅助作用,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有无障碍需求群体的权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专家库人选,后续纳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公正,热爱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省级评估办法工作要求,遵守评估工作纪律。
(三)从事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科学、土木工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智慧信息化等与无障碍相关的行业。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高级职称资格。
(五)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行业最新理论和动态,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取得优良业绩。
(六)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专家人选。
二、专家人选推荐方式
(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残疾人联合会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按要求推荐合适的专家。
(二)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推荐合适的专家。
(三)有志于服务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专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或推荐其他合适的专家。
三、专家入库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所在单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形式向我厅进行推荐,专家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推荐或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我厅对推荐(含自荐)的专家综合汇总后,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入库专家。
四、其他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专家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以个人名义申请入库或推荐其他专家的可不加盖公章,签名即可),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及扫描件、可编辑文档(有关文档宜命名为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专家+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附件: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26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贾镜雪,联系电话:020-83133695,邮箱:helibang@gd.gov.cn,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邮政编码:510000;省残联 联系人:孙朝明,联系电话:020-3225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