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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残助残“大礼包”又出炉,“两项补贴”再次扩面提标。记者近日获悉,吴兴区响应湖州市号召,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从原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调整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以内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边缘保障范围以内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针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落实将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的基础上,对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一、二级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对于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残联、民政部门核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在原按标准上浮50%基础上,每人每月护理补贴再增加200元。
目前,全区共有持证残疾人8541人。近年来,吴兴区残联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落实《吴兴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仅2018年,全区有2660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655万元;有335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948万元。
据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发放,并随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调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按原“两项补贴”申请流程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申请护理补贴的,须填报《湖州市重度听力、言语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由乡镇(街道)初审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