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现就2020年局机关专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发展”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任务及申报要求
本次共征集6个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执行周期一年,具体如下:
(一)中医药科研伦理平台建设(30万)。
任务内容:按照202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建设中医药科技平台”有关要求,推进中医药科研伦理平台建设,修订我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继续推动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CAP)认证;建设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监管平台,推进中医药研究伦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管理。
绩效目标:
1.修订《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
2.新增5家以上通过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CAP)认证的机构;
3.建设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登记备案管理平台。
申报条件:在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相关政策研究及平台建设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具有中医药科研伦理审查工作相关认证项目者优先。
(二)中医药临床研究能力提升项目(35万)。
任务内容:协助追踪中医药临床研究的重大进展、研究趋势及高证据级别成果,为深化中医药临床研究、制定中医药临床研究,尤其是重大疾病防治相关科技工作政策、项目建议等,提供参考依据;协助科技司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研究能力培训大纲制定工作。
绩效目标:
1.形成1份年度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进展报告;
2.完成2期临床研究能力培训大纲的制定及教材修订。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具有专业的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及研究团队。
(三)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评价组织实施工作(30万)。
任务内容:为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行动计划,制定局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遴选评价工作方案,对局重点研究室进行优化整合,评价、遴选一批局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形成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标准体系及遴选工作报告。
绩效目标:形成1份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标准体系及遴选工作报告。
申报要求:对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评价等工作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中医药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项目管理经历者优先。
(四)第三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研究(30万)。
任务内容:在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中纳入少数民族医药,研究制定目录。
绩效目标:
1.形成第三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
2.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2篇。
申报要求: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制定有较好工作基础,承担过相关科研项目。
(五)推进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及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发布(20万)。
任务内容:制定道地药材遴选原则,遴选道地药材目录,制定道地药材品种目录。
绩效目标:
1.制定出道地药材目录。
2.目录配套的起草说明。
申报要求:具有道地药材研究工作基础,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
(六)“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组织与实施模式研究(19万)。
任务内容:围绕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发展的战略需求、发展目标、关键技术瓶颈、能力建设和组织推进机制与措施等问题,探索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绩效目标:形成“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组织与实施模式研究报告。
申报要求:在中医药相关政策研究、“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战略研究方面具有良好基础,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资质良好,具备相关领域工作基础,业务范围与项目内容具有紧密相关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能够保证项目按期实现活动绩效目标。
(二)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申请表应在首页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8份邮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9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我司将在8月下旬左右发布项目承担单位入选公告,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请关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二)联系人:
综合处 王庆 010-59957712
中医科技处 张晓萌、贺晓路 010-59957704/7708
中药科技处 吕泽 010-59957713
邮箱:zhych@satcm.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专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71.0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