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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字体: 】  [2020-12-1 9:39:37] 打印本页
【关键词】:国家,家中,中医,中医药,医药,管理,管理局,年度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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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我局职责如下:

  1.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3.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4.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5.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6.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7.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8.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9.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10.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司、规划财务司、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医政司、科技司、国际合作司、机关党委。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22个,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2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3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4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5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6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7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8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9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10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1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12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13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14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15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16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17 中华中医药学会
1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1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21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2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41.31 KB)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390696.21万元。

  我局2019年度总收入1390696.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8032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907.78万元,为我局及直属(管)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606.91万元,增长17.2%,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增加缴费预算,以及我局直属(管)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投入增加。

  (2)事业收入1000047.19万元,为我局直属(管)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3187.29万元,增长7.9%,主要是局直属(管)中医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业务收入增加,以及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收入确认方式变动造成事业收入增加。

  (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291.42万元,为我局直属(管)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9.78万元,增长20.6%,主要是中国中医科学院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收入增加。

  (4)其他收入19078.69万元,为我局直属(管)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20.93万元,增长5.7%,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2513.63万元,为我局直属(管)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741.89万元,增长371.8%,主要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部分单位根据预算会计口径调整了非财政资金安排的资本性支出,收支缺口用事业基金弥补。

  (6)年初结转和结余18785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项目已完成的结余资金。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2980.51万元,增长98.0%,主要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核算口径变化,以及部分单位科研项目年初结转资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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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支出总计1390696.21万元。

  我局2019年度总支出1390696.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4955.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交支出(类)948.6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缴纳相关国际组织会费、国际组织捐赠等。与2018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85921.0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行业专项、修购专项、研究生培养补助经费、科技业务管理费等科学技术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24.7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支出,比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22.14万元。降低66.3%。主要是2019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960.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797.03万元,增长154.5%,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2019年度补缴以前年度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984625.5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中医医院、中医药等方面的支出,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6192.14万元,增长6.1%,主要是医院诊疗人次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49.68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比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70.64万元,降低95.9%,主要是2019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216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572.54万元,增长13.5 %,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8)结余分配46041.2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289.73万元,增长49.7%。主要是部分单位转入事业基金有所增加。

  (9)年末结转和结余219699.4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2018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增加117732.93万元,增长115.5%,主要是主要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核算口径变化,以及部分单位科研项目结转资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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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625.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外交支出(类)948.6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类)50570.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2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93.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9733.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4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80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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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际组织章程缴纳的会费。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支出854.63万元,主要用于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6%。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东北亚中医药传播发展基地短期人才培养项目的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20323.5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院所基本运行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16911.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院所开展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研究的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支出2290.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院所研究生培养补助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10850.5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院所改善科研基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统筹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194.83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所属预算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4%。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824.73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文化保护和传承。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58.6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年中追加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769.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预算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年初预算无安排。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31.76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7.5%。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625.4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3%。主要是部分单位暂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结转下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007.55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2019年度年中追加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缴费预算。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80.5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63.44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开展中医药管理活动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9%。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121.95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年中追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缴费预算。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56942.36万元,主要是我局直属(管)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支出19486.97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的发展。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年中追加预算。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8.76万元,主要用于公费医疗。年初预算无安排。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年中追加预算。

  (2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中药材扶持资金支出(项)支出49.68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中药材的相关支出。年初预算数无安排。主要是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962.3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预算单位按照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15.7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预算单位按照规定向职工发放提租补贴的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4926.9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预算单位按照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与2019年度全年预算数对比情况。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9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05.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92.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39万元,公务接待费44.92万元。与2019年度全年预算数相比,“三公”经费总支出减少176.57万元,降低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95.54万元,降低24.6%,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51万元,降低42.7%,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30.03万元,降低40.1%,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019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5个,全年因公出出国(境)累计102人次。因公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

  执行中医药双边合作协议,开展政府间对话磋商:赴新加坡执行中新政府间中医药合作协议,赴摩洛哥推进中摩中医药中心建设,赴圣美和普林西比支持抗击疟疾工作,赴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实施中医药双边合作项目,赴俄罗斯、巴布亚新几内亚、古巴、巴拿马、哥伦比亚、匈牙利、芬兰、瑞典等开展双边访问。

  参加国际多边机制性会议,推进中医药海外发展:出席世界卫生大会、中国与东盟国家卫生高官会、中国—中东欧卫生部长论坛、中医药文化和旅游海外推介等多边机制性活动。

  支持港澳地区中医药发展,密切与港澳地区中医药联系: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中医药领域合作协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合作协议,支持港澳地区举办中医药重要活动。

  局所属科研院所开展国际学术交流:赴美国、西班牙、瑞典、挪威、瑞士等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赴土耳其、捷克、波兰、匈牙利等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8.3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年末数为116辆,比2019年年初数减少了16辆。

  4.公务接待情况。

  2019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90批次,63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69批次,365人次。接待的人员及主要团体包括重要国际组织代表团,国际期刊以及大学访问代表团,亚洲、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等国家卫生或传统医药代表团以及港澳台地区中医药代表团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5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94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107.6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8个,二级项目15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015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8分。全年预算数为5012.95万元,执行数为501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持“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平台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国际合作易受外部环境影响,年初绩效目标设定预见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年初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加强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保证指标的科学性。

  附件: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12.69 KB)

  (2)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2分。全年预算数为36746.75万元,执行数为33945.04万元,完成预算的9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支持设备购置、信息化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等,提高中医医院临床诊疗水平;通过支持医院基础设施修缮,提高患者满意度;通过财政补助,对医改后医院成本进行补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设备因配置许可证取得时间较晚等因素,影响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管理程序,监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13.75 KB)

  (3)其他项目_中医药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4分。全年预算数为7435.07万元,执行数为5296.72万元,完成预算的7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中医药文化宣传、人才培养、标准研究、法制化建设、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年度工作任务,开展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工作安排变化,部分绩效目标未能全部完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考虑各项因素,保证指标的科学性,监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到位。

  附件:其他项目_中医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15.13 KB)

  (4)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5分。全年预算数为2290.50万元,执行数为229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化调整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修订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学位授予工作,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预见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年初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充分考虑各项因素,保证指标的科学性,监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到位。

  附件: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13.54 KB)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4.86万元,比2018年度较少29.14万元,降低2.7%。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8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2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6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06万元。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1897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4%,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3.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有车辆1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3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5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9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8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96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九)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反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的亚洲区域合作项目等用于其他外交方面的支出。

  (十)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中药材扶持资金支出(项):反映国家扶持中药材生产、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提租补贴。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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