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切实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批准,我局开展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建设工作。根据2016-2018创建周期总体工作安排,经创建单位自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初评推荐和我局组织专家现场检查、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局决定将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等217个地区命名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将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2个地区命名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地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探索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新贡献。
各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先进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注重推广先进单位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
附件: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2月2日
附件
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裕华区、石家庄市栾城区、石家庄市鹿泉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元氏县、高邑县、无极县、平山县、赵县、承德市双滦区、承德县、兴隆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大名县、邱县、魏县、成安县、临漳县、磁县
山西省:夏县、长治市潞城区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西乌珠穆沁旗、多伦县、乌审旗、鄂托克旗、科尔沁右翼中旗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
吉林省:磐石市、汪清县、珲春市、梨树县、辉南县、集安市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市溧水区、南京市高淳区、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市鼓楼区、徐州市贾汪区、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市吴中区、灌云县、淮安市清江浦区、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亭湖区、扬州市江都区、句容市
浙江省:安吉县、嘉善县、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市秀洲区、永康市、宁波市江北区、宁海县、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瓯海区、泰顺县、永嘉县、义乌市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州区、界首市、天长市、金寨县、马鞍山市雨山区、芜湖市镜湖区、明光市、宣城市宣州区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市集美区、福州市晋安区、漳平市、德化县、泉州市丰泽区、惠安县、泉州市洛江区、南安市、泉州市泉港区、石狮市、永春县、龙海市、漳州市芗城区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宜春市袁州区、丰城市、奉新县、上犹县、瑞昌市
山东省:济阳县、商河县、淄博市周村区、淄博市博山区、淄博市淄川区、沂源县、桓台县、高青县、淄博市高新区、烟台市福山区、栖霞市、汶上县、金乡县、五莲县、莒南县、沂南县、聊城市东昌府区、莘县、茌平县、无棣县、成武县
河南省:新野县、镇平县、淅川县、唐河县、南召县、社旗县、西峡县、息县、信阳市浉河区、项城市、泌阳县
湖北省:房县、竹山县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天心区、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雨花区、临湘市、岳阳市云溪区、南县、益阳市资阳区、常宁市、花垣县
广东省:高州市、广州市天河区、五华县、平远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柳州市柳南区、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
海南省:昌江县、澄迈县
重庆市:涪陵区、潼南区、巴南区、渝北区
四川省:富顺县、内江市东兴区、内江市市中区、威远县、资中县、隆昌市、大英县、德昌县、泸州市纳溪区、泸县、泸州市龙马潭区、叙永县、古蔺县、江安县、德阳市旌阳区、邛崃市、通江县、巴中市巴州区、蓬安县
贵州省:清镇市、息烽县、玉屏县、德江县、三穗县、荔波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龙陵县、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祥云县、鹤庆县、永平县、马龙县、曲靖市麒麟区、罗平县、玉溪市红塔区、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富平县、铜川市王益区、铜川市印台区、铜川市耀州区、宜君县、宁强县、略阳县、安康市汉滨区、岚皋县、平利县、汉阴县、柞水县、山阳县、商南县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渭源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
二、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河北省石家庄市、邯郸市
吉林省吉林市、通化市
江苏省扬州市、徐州市
浙江省嘉兴市
安徽省亳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
江西省宜春市
山东省烟台市、淄博市
河南省焦作市、南阳市
湖南省长沙市
广东省广州市
四川省内江市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保山市
陕西省铜川市
甘肃省武威市、定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