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工委发〔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工委;国务院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十三五”期间,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部署,推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合力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迈入小康社会。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护。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实现突破,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不断改善。持续推进残联改革,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
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5年中,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一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推动残疾人事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迈上新台阶,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200个市(州)、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关伟等399名残疾人工作者“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第一个五年。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残疾人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各级政府残工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保障残疾人民生、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作出更大成绩,奋力谱写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附件:
1.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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