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维护中心合法权益,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承担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及全国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总站(下称“全站”)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
(一)根据中心及全站日常业务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参与中心及全站合同审查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各类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修改意见或法律建议。
(三)协助参与中心及全站事务法律风险评估和把控,对已经面临或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四)协助中心及全站完善内部管理并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处理中心及全站涉及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代理案件费用另行约定)。
(六)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资料查询服务,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宣讲或培训。
(七)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资质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北京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北京市的常驻服务机构中应当至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由律师事务所选派固定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承办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4.熟悉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运作流程;
5.熟悉以下领域:
(1)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2)有关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网络与信息安全、医疗器械、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6.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2022年1月起,按年签订合同,视服务情况续签。
中心对常年法律顾问施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下一年度的合同续签。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6万元(服务对象包括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及全国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总站),代理案件的费用另行计算。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在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中列明服务范围外的服务收费标准。如涉及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用另行确定。
四、申报方式
(一)申请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包括律所资质、成立时间、业务范围、律师人数、办公场所、开展业务情况、为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相关情况等;
3.拟派顾问律师基本情况,包括具备相应执业年限说明、担任法律顾问方面的工作经历材料等;
4.律师事务所和拟派顾问律师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情况说明资料;
5.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案(应含提供服务事项、报价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承诺应聘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将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
7.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上述材料须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提交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整理成PDF格式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law@cadtc.org.cn。
(四)截止时间
材料接收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3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五、评审与公示
选聘报名截止后,由辅具中心对报名律所和法律顾问进行资格审查,组成评选委员会,综合考虑服务单位资质、服务能力、服务方案等因素,对符合资质条件和要求的候选法律顾问进行评审。
拟聘法律顾问决定后通过辅具中心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期满无异议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甲6号B座9层913
联系人:李老师,010-63135019
电子邮箱:law@cadtc.org.cn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简介: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是中国残联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政策推进、产业促进、适配服务、科研开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专业培训、宣传推广等职能于一体的国家级辅助器具综合资源中心。
全国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总站简介:
全国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总站是中国残联下属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开展辅助器具专业化服务,下设营销中心、北京无障碍设施中心等4个分支机构。主要业务包括:
向各级康复服务机构提供项目实施评估、服务质量评价等第三方服务;
向各类康复、养老机构提供康复辅助器具展示体验厅设计及展品配置服务;
承接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咨询指导等政府购买服务;
开展辅助技术专业人员培训服务;
提供公共、居家环境无障碍设计、设施配置及改造服务;
开展辅助器具进出口贸易、代理销售业务;
提供品牌宣传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