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宣文部(体育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宣文部,残疾人体育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精神,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中国残联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体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21〕44号)有关要求,推动康复健身身边化服务,继续实施“三项指标”精准服务,满足基层残疾人基本康复健身服务需求。按照2024年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安排,经研究,拟采用公开申报的方式组织融合实施“2024年度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与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示范点和进家庭),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省级残联(或省级残疾人体育中心)为单位组织申报,每单位申报示范点原则上不超过10个,每个示范点配套完成周边地区100户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保留动态调整数量的权利。
二、本年度示范点和进家庭项目实施将重点面向示范点设立与进家庭服务项目融合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效果上做示范引领的地区。同时,继续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
三、每个示范点资助标准5万元,进家庭每户资助标准500元。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宣传;示范点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日常康复健身咨询和指导,定期组织康复健身赛事和活动;重度残疾人进家庭康复健身器材购置,指导材料制作,入户康复健身指导服务等工作所需。
四、两个项目申报工作将采取线下和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申报单位须按照《2024年度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与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融合实施基本要求》(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提交项目申报函(包括申报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同时完成网上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流程见附件2)。
五、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估后确认项目资助单位及数量,并在中国残联官网和中国残疾人体育网进行公示。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建立专门的工作保障机制,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督导、专款专用,确保具有良好的项目执行条件。
(二)项目申报函,应明确本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实施目的、内容、数量、配套资金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三)项目实施方案,须说明执行时间、任务目标、实施步骤、资金使用安排、预期成果、检查评估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请申报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按照有关材料要求采用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群体(特奥)处。纸质文件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并同时完成网上示范点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群体(特奥)处 代老师 于老师
电话:010-80471829(1828)
传真:010-80471828
邮箱:qtta@caspd.org.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
邮编:101318
附件:
1.2024年度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与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融合实施基本要求(试行)
2.2024年度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与重度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融合开展申报方式及流程说明